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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群里说21个字,拘留十日!
4月25日,宁乡市公安局迅速查处一起在微信群侮辱谩骂警察的寻衅滋事案件,抓获违法行为人隆某。
4月25日 ,交警大队横市中队对辖区开展“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”行动,围观群众将执法现场拍摄下来并转发至一个447人的微信群内。
隆某在自己家中看到视频后,
“脑洞”开始大开,
“高智商”开始上线!
“土匪出山了,快跑呀”
“他们五一没钱过节了,抓收入了!
“神评论”一出,
群内随即“爆燃”,造成恶劣影响。
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围观群众不干了,
立即向派出所报警。
黄材派出所民警迅速介入调查。经询问,隆某如实承认了自己在群内发消息辱骂警察、诋毁警察执法活动的违法事实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,宁乡市公安局对隆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法律有尊严,执法有权威,
这是你我岁月静好最基本的要求!
给网络喷子、键盘侠们提一个醒:
网络不是法律盲区,发言请慎重!
网络空间,绝非“法外之地”,
法律底线不可逾越!
网络开放和自由也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。任何人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!恶意辱警黑警、传播谣言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!无论是网络名人,还是普通网民,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。
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文明执法,
同时也将严格执法、依法
运用法律维护执法尊严!
素材:黄材派出所
编辑: 饶 玲
编审: 魏 瑛
审核: 贺 任 冯 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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